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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武汉区域金融中心的思考

  • 分类:金融分析
  • 作者:徐涌
  • 来源:金融时报
  • 发布时间:2013-11-27 14:27
  • 访问量:

【概要描述】  随着“中部崛起”重要决策、武汉“1+8”城市圈建设、“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以及打造“国家中心城市”等一系列政策的落户和出台,武汉赢来历史的机遇期,迈入发展的快车道,武汉金融业也得到快速成长,在中部六省会城市中,多项指标领先,金融聚集能力不断得以强化,金融中心建设的“武汉模式”逐现雏形。

建设武汉区域金融中心的思考

【概要描述】  随着“中部崛起”重要决策、武汉“1+8”城市圈建设、“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以及打造“国家中心城市”等一系列政策的落户和出台,武汉赢来历史的机遇期,迈入发展的快车道,武汉金融业也得到快速成长,在中部六省会城市中,多项指标领先,金融聚集能力不断得以强化,金融中心建设的“武汉模式”逐现雏形。

  • 分类:金融分析
  • 作者:徐涌
  • 来源:金融时报
  • 发布时间:2013-11-27 1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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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中部崛起”重要决策、武汉“1+8”城市圈建设、“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以及打造“国家中心城市”等一系列政策的落户和出台,武汉赢来历史的机遇期,迈入发展的快车道,武汉金融业也得到快速成长,在中部六省会城市中,多项指标领先,金融聚集能力不断得以强化,金融中心建设的“武汉模式”逐现雏形。
  
  武汉建设区域金融中心的路径选择
  
  从现实的角度来看,武汉建设区域金融中心还存在一些不足和局限,必须坚持走内外兼修、统筹兼顾的路子。
  
  (一)补短板,完善金融组织体系,建设功能齐备的金融产业聚集中心
  
  1.继续引进各类金融机构。鼓励新设和引进银行、证券、保险、期货、信托、资产管理公司等各类法人总部机构,尤其是重点加大对外资金融机构和区域性多边金融组织入驻武汉的引进力度。鼓励各大金融机构在汉设立区域性的业务总部、营运总部、研发中心等专营机构。吸引境内外知名股权投资机构入驻武汉,构建股权投资基金的集聚高地。实现武汉金融中心金融功能的多样化,增强武汉金融业活力和整体竞争力。
  
  2.持续壮大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大力支持汉口银行、武汉农商行为代表的武汉法人金融机构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和资本补充机制,支持其加快跨区域经营发展步伐,推动由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向全国性金融机构的转变。积极提升本地法人金融机构在全国资本市场和货币市场上的参与度和活跃度,不断扩大金融业务的影响力和覆盖面。扶持地方保险市场主体发展,鼓励发展区域性、专业性保险机构。
  
  3.深入推进场外市场和票据市场建设。充分发挥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等产权交易市场的作用,促进中部地区非上市公司股权交易,做好代办股份转让系统准备工作,筹备建立武汉非上市公司柜台交易市场。设立票据专营机构,稳步推进票据交易市场建设,在市场交易逐步成熟、市场主体趋于完善的情况下,在票据交易信息中心的基础上建立有形的区域性票据交易市场。
  
  4.不断完善新金融业态体系。鼓励完善和发展消费金融、财富管理、微小企业金融、产权和大宗物质交易所以及离岸金融等新型金融业态组织体系,积极培育专业金融服务领域的市场主体,促使其逐步做大做强做出规模。鼓励和引导各类社会资本参与发展专业养老保险公司、专业健康保险公司、金融租赁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独立基金销售机构、专业信贷服务组织等新型金融服务机构。
  
  (二)创特色,开发整合优势资源,建设特性鲜明的专业化区域金融中心
  
  1.建设金融科技的前沿中心。要在继续完善光谷后台服务中心的同时,重视发展金融科技产业。应将金融科技产业列为武汉地区战略新兴产业,制定相应的产业发展规划,出台扶持支持金融科技企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大力吸引国内外现代金融科技行业内的装备制造、维护管理、服务外包、咨询中介等企业落户武汉,尽快形成集群效应和协同效应,鼓励企业围绕后台服务中心的需求开展产品创新、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占领金融科技发展的制高点,形成在全国范围内具有引领示范作用的金融科技中心。
  
  2.建设金融创新的研发中心。一是可结合武汉区域发展战略和产业发展政策,大力开展特色金融创新,依托“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试点,积极争取和推动绿色金融、低碳金融产品创新;依托物流商贸中心建设,开展物流金融服务创新试点;依托东湖保税区,积极开展离岸金融服务试点和创新工作;依托后台服务中心海量数据资源,启动以“大数据”为支撑的中小企业、互联网信贷创新和金融风险管理创新。二是依靠科研力量推动金融创新。应该充分运用好经济类大专院校、研究机构的研究能力和学术合作资源,通过与金融机构建立业务合作,在金融专业领域实现“产学研”的结合,吸收、改良、研发新的金融服务模式和金融创新产品并由金融机构最终投入实用领域,推动金融创新的产业化,打造金融创新的“武汉造”品牌。
  
  基层央行在区域金融中心建设中的作用
  
  一是做好货币信贷工作,彰显武汉金融工作的特色。重点是继续抓好科技金融服务工作,进一步深入推进东湖资本特区建设工作。引导金融机构进一步加大对科技产业的有效投入总量,优化科技信贷投放结构,着力提升对科技型小微企业、科技企业孵化器等“轻资产”科技产业主体的信贷服务力度,建立起一套涵盖科技企业初创期到成熟期的金融服务方案,实现科技金融的无缝覆盖。在大力推广知识产权质押体系和科技贷款保证保险业务的同时,继续积极寻求信贷产品和信贷服务模式上的突破。着力推动科技信用贷款发展,同时积极依托政府系统内产业基金、投融资平台、科技专项资金、风险投资基金等多种资源开展合作,继续开发适合科技型企业的信贷服务机制和担保模式,不断推动科技信贷服务创新。进一步完善科技投融资担保机制和风险补偿机制建设,用足用好政府各项担保资源,引导好民间担保机构和社会担保资源,落实好担保补偿和风险补贴工作,实现信贷资源和担保资源的良性互动。积极推动银行与证券、保险、信托、风投、PE之间的深度合作,充分利用好多层次资本市场,利用资本特区的优势,破除不同金融资源之间的壁垒,促使各种科技金融资源发生化学反应,共同推动科技金融服务工作不断走向深入。积极引导商业银行结合实际,深入做好新能源新材料产业、物流产业、环保产业、文化产业等特色产业的信贷服务工作,在支持相关产业发展壮大的同时,争取在相应的专业金融领域做出影响,做出特色,形成武汉金融的品牌效应。
  
  二是优化金融服务和管理工作,提升服务区域金融中心的效能。做好现代化支付体系建设、维护和管理工作,为接入支付系统的各类金融机构提供高效、优质、便捷、顺畅的服务,维护辖区内良好的支付清算秩序;进一步完善武汉电子支付系统的功能,落实武汉“1+8”城市圈支付体系一体化工作,推动武汉城市圈金融一体化进程,逐渐形成具有自身特色的区域电子支付与结算中心,增强武汉金融业的聚集度和辐射力;在规范管理的前提上,引导武汉电子第三方支付健康发展,充实完善武汉地区支付体系。继续推行“简政便民”措施,以“人民银行 服务人民”的理念做好对金融机构、企业和个人的金融服务工作,改进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效率。探索建立与区域金融中心相适应的金融管理工作模式,主动延伸金融管理触角,科学制定评估标准,合理压缩管理程序,切实提高金融管理的实效,为更多金融企业落户武汉开展业务提供有力的支持。
  
  三是培育优质金融生态区,创建区域金融中心诚信环境。进一步加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完善金融政策环境、优化金融信用环境、改善金融法制环境、提升金融服务环境,规范市场主体行为,营造建设区域金融中心所必须的优良金融生态环境。进一步推动小微企业信用评级工作的推广和运用,以东湖小微企业信用促进会为依托,组织开展以信用评级为依据的信用贷款试点工作,促进信用成果向信贷成果的转化。认真贯彻落实《征信业管理条例》,促进辖内征信行业的健康发展,使其成为金融业务发展的助力,促进金融业的繁荣发展。坚决打击金融逃废债、欺诈行为,杜绝一切危害区域金融中心建设的不利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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